问题 | 一房产二卖之花落谁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事宜,应依照以下原则处理:首先,在两个买卖交易中,办理了过户手续的一方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若双方皆未能完成过户程序,则已执行预告登记操作之一方可优先持有该房产所有权;在上述情况均不适用时,则考虑到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实际占有行为,率先对房产进行实际占有的那一方将获准拥有其所有权。对于那些具备法律效力且不受法律限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应的交易人有权根据此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卖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即向买家交付房屋;而对于那些存在争议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所谓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可撤销权合同、抑或是属于无效合同范畴),相应的交易人同样有权依据这些合同的规定,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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