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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预售合同是不是房管局才能备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预售书面合约需在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在缔结商品房预售契约的一个月期限内,必须依法向当地房产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房屋备案系由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为规范住房市场行为所实施的一种登记行为。备案登记制度旨在确保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商品住房购销协议后,于一个月内在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通过实行网上签约备案,可有效预防和遏制一房多售现象的发生。若某套房屋已完成销售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备案,那么开发商便不能再次将该房源对外出售,从而避免了后续购房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此外,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有助于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反之,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预售房屋将无法顺利进行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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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22: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