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可以延期两次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房产交付时间延迟,则需依据具体的房屋购买合同进行判断。如若所购房屋未能达到交付条件,通常情况下,业主有权选择延后接收该房屋。然而,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业主因无充分正当理由未接收房屋,则须依照已接收房屋的标准,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此乃由于业主自身原因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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