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洗钱15万被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不知情洗钱,是指行为人在参与经济活动中,由于缺乏对对方资金来源合法性的高度警惕,而迫不得已执行的洗钱行为。
按照中国现行的刑法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归类于洗钱犯罪中的“其他类型洗钱罪”范畴。 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法院会依据其涉及的具体金额大小,做出相应的判决。 通常而言,若洗钱金额相对较小,并且行为人是初次触犯法律,那么他有可能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同时还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然而,对于那些涉及金额巨大,或者情节较为恶劣的案件,当事人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洗钱的具体金额仅仅作为参考因素之一,更重要的是要明确洗钱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案件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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