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襄阳房产纠纷哪里起诉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物权引发的法律纠纷,应交由该不动产物权所在地的区域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司法争议,这属于在民事诉讼案件管辖范围内的专属管辖范畴。专属管辖作为一种独特的地域管辖方式,其特殊之处在于,对于所有专属管辖的案件,均禁止其他同等级别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而涉及到不动产物权的纠纷案件,则必须由该不动产物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所谓“不动产物权”,是指无法进行移动或移动后会对其使用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若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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