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营购房定金怎么退款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方有意取消已经订立的关于购房的定金交易,您可以尝试与卖方进行友好沟通和协商。在以下的五种特定情形之下,卖方应当将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如数归还给买方:首先,如果在开发商与买方达成认购意向书之后,开发商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将预定好的房子转手售予第三人,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日期正式签署合约,那么开发商就有责任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其次,如果开发商并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相关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使得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向买方全额退回定金,并且承担买方可能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次,如果双方仅仅是因为在正式合同及其附属协议中的某些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但这并不影响到认购意向书的内容,从而导致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合同,那么双方都不应该被视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此时开发商也应全数退还买方定金;此外,如果在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要素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含糊不清,以至于双方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向买方退还全部定金;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并非由人为因素引起,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那么卖方也必须将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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