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预售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制度,如购买的是现房,那么在合同签订之后,必须要完成房屋产权的过户登记程序才可视为有效成立。反之,若该房屋买卖协议并未进行登记备案,则该合同将不受法律保护,其法律效力无法予以认可。因此,当已完成规范的过户登记手续后,便可从法律层面上消除因不慎遗失相关文件而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仅需按照相关流程补办遗失的资料即可。然而,若您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期房,且尚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您可以前往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详细查询。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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