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是不是先交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部分状况下,房产购买过程中并未被强制要求支付购房定金,除非买卖双方已经就此形成了特殊的契约和规定。这便意味着,定金乃是依据买卖双方所达成的约定,由买受人向出卖人预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以确保债权义务得以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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