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楼房预售合同是不是给业主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身为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您应该始终妥善保管一份完整无缺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为了确保交易流程的规范性和严谨度,所有参与到该合同中进行签字和盖章操作的人员,以及需要运用此合同完成相关事宜(如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合同登记、房产注册以及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的各方面人士,均应当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通常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被采用,待房屋建设完毕并正式交付使用之后,只要购买方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项,便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因此,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并不需要在交房时再次签署出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产权转移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9: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