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几个月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无论购房人或是出售人,均有权依据合同内容行使合同解除权。当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主要义务且经过充分通知并经过合理的期限后依然未予履行时,另一方可依法选择解除该项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仅有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人可随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出售人解除合同;然而,若超过此期限,则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其次,如果出售人未能按期交付房屋,那么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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