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购房交了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面临购房定金本应退还但却未予退还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策略来妥善处理此问题:首先,建议您积极与房产出售方展开富有成效的沟通协商,旨在共同探讨出一套能够达成共识并切实可行的退订策略;其次,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介入,让其出面协调处理这一问题,这同样是一个极为实用且有效的途径;接下来,您还可以尝试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这同样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后,当上述所有措施都未能取得理想结果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全额归还购房定金,便成为了最终的解决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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