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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调解员哪里找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纠纷中,所采取的处理方式各异,详情如下:首先,关于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各类纠纷如房屋确权争议、使用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关系纠纷以及典当和抵押等相关纠纷,以及与房屋紧密相连的所有权纠纷,当事人均有权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次,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事宜、安置问题等产生纠纷,应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再者,如果是由于单位分配住房过程中的不合理性引发的纠纷,则应由该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负责解决。最后,对于因违章建筑而引发的房产纠纷,当事人若对此持有异议,可将其视为行政案件并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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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