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期房延期交房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赔偿准则的相关规定表明,针对每一次延迟交付情况,需按照交易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以此对买方进行补偿。然而,若当事人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额过高于其实际损失,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法院适度降低此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以违约金超过导致损失的30%为衡量标准来合理实施降幅;同样地,如果当事人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也可依法申请提高违约金的额度,要求以实际损失的数额为准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值。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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