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房子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分析延迟原因:开发商延迟交房事件亦需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研究,通常被划分为常规性延迟交付及异常性延迟交付两种类型。前者一般因工程进展缓慢或相关政府审批流程迟滞、公共设施接入受阻等多种因素引发的房屋交付延期现象。而后者则往往源于开发商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存在违规操作以及无法顺利完成等原因所导致开发商无法履行或短期内难以实现房屋交付的状况。
2.与开发商展开沟通:当开发商出现延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首先需要针对开发商延迟的具体情况,寻求妥善处理问题的方法。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若未能与开发商达成有效的协商成果,购房者可向开发商所在地区或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4.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馈:若以上途径均未取得预期效果,购房者仍可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进行反映,请求对开发商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5.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若开发商在经过上述各种尝试后仍然未能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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