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预售合同未交房可以迁户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法规条例,住宅性质的房屋若要申请产权人迁入户口,首要且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便是该房产必须已正式投入使用。为了验证这一条件是否满足,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受理此类户口迁移手续时,通常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两项材料:第一,来自所在社区物业公司所开具的《入住证明》;其次,则是由所属派出所针对相应房地颁发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然而,当房屋尚未正式交付使用之际,社区物业公司通常不会出具《入住证明》。与此同时,由于辖区派出所尚未对该社区内所有房屋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门牌号码编排(开发商或物业自行编排的门牌号码往往并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也无法开具《门(楼)牌号地址证明》。因此,在房屋尚未实际交付使用之前,是无法提前办理入户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22: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