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开发商违约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定金的情况存在着特定的条件限制。对于期望取消定金的购房者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解决之道:首先,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双方因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导致未能签署正式的合同档;其次,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按照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最后,若购房者本身并不愿意继续购买该房产,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所支付的定金通常将不予退还。然而,购房者仍有机会通过增补附加协议的形式来试图实现其退还定金的诉求。具体操作方法便是与开发商协商并签署一份附加协议,但若双方在主要条款上仍然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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