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有规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是否为正式合同,以及其在法律上的规定如下:
正常情况下,我们所签订的预售合同往往是在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产生的。此类合同通常适用于新建商品房尚处于建造阶段,开发商在楼盘销售中心向公众出售房屋的环节中使用。在完成预售合同的签署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提交至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若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则必须在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且已交付使用,并且购房者已经全额支付了房款的前提条件下,方可进行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因此,预售合同无疑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于其中的各项条款应予以认真审查,以确保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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