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江退订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欲放弃购买房屋所缴纳的订金,您可以与房地产出卖方进行友好的商谈。关于订金退还的问题,在下述五种特殊情况下,您有权利要求对方予以返还: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在您签订的认购意向书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将您已经决定购买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您未能如期完成正式签约手续,此时,您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您双倍的订金;其次,假如开发商未能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相关合法证件,或者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无条件地返还您的订金,并且赔偿您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全额返还您的订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而双方又无法在此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要无条件地返还您的订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引起,那么出卖方也应当将您的订金悉数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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