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预售合同开发商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完成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申请和颁发之后,购房合同并未被回收或撤销,而是由购买方自行妥善保管。在这个过程中,购买方可将购房合同的副本提交给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以备将来之需。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会被打印成一式三份,分别由购买方、开发商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各自持有一份。
2.购房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购买房屋事宜达成的共识性文件,而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则仅用于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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