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签了预售合同怎么备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系指向拥有预售许可证及预登记通知单且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向项目所属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递交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申请,以办理相应手续。此过程中,预售人需主动提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独立完成,并需提交相关资料。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经主管部门受理后,由商品房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若预售人所提供的材料齐全无误,房产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及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备案章,同时保留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预告登记之后,如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而处分该不动产,则不发生物权效力。部分房产公司为避免繁琐程序,通常禁止客户在合同备案后进行变更或收取一定手续费。商品房预售乃要式法律行为,须具备特定法定外在表现形式方可产生相应法律效果。商品房预售人出售商品房时,除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外,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送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旨在方便登记备案及过户事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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