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知交房后想延期收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交付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若房屋未能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适当延长收房时间。然而,在合同明确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且没有正当理由仍未按时收房的情况下,业主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且需要按照已经完成收房的标准来承担相应责任,这无疑将给业主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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