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胶南购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到购房定金的部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若因非双方责任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定金应全额退还给买方。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双方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其次,双方对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能协商一致;最后,由于政策因素导致买方无法满足贷款购房的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
定金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定金应当返还购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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