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中的违约金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合同事务中,违约金被定义为:当租户或房东未能遵循契约规定而违背合同内容时,应当向对应一方支付的相应额度的货币款项。违约金的具体数目以及支付方法可以在合同签署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进行明确约定。如若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水平远低于所产生的实际损害金额,当事人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申请提升违约金的数额。另外,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其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参照国家关于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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