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对方全责,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何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过程中,若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他们应该向受害方赔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费用在内的所有合理开销:
医疗费用(如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 营养费用; 以及为了治愈和恢复健康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比如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 同时,还应赔付由于当事人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工资收入、丧葬费以及死亡补偿费。 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补偿费应当根据案件发生地去年平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来进行衡量,并以20年来计算总金额。 此外,60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可以在其年龄上每增加一岁就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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