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房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母房产争议的情况通常发生在双亲离世之后,相关权益将依照遗嘱进行分配。若父母生前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所有继承人则需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位,平等享受有关房产的产权份额。在此过程中,每位继承人皆有权选择在遗产处置阶段之前放弃自己的应继份额。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继承权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生效,继承人需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办理相关事宜;如有遗嘱存在,则应遵循遗嘱继承或遗赠的原则进行;倘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此外,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权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生效,继承人如欲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置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其意愿;若未能做出此种表示,则将被视为已接受继承。对于受遗赠人而言,他们需要在得知自己获得遗赠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该项遗赠;逾期未作表示者,将被视为已经放弃了受遗赠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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