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汾阳购房不给退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涵盖了两个方面:第一种状况是,若买卖契约尚未正式生效之前,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卖方提出并请求其归还所有已缴纳的定金;而第二种情形则是,倘若买卖契约已然生效并且卖方存在诸如证据不齐全等违法违规的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主张卖方应以双倍金额进行定金赔偿。为了确保购房者在要求退还定金的过程中能够顺利实现权益保护,他们应当妥善保存与之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合同文本、收款凭证等等,以便在必要时刻进行维权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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