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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98年前的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能够运用以下几种方法来寻求有效解决之道。首当其冲的是行政裁定程序。在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过程中,倘若无法达到一致共识,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请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定。其次,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妥善处理争议,那么便需采取行政或者司法强制手段。具体而言,第一种情况是,若被拆迁方和房屋租赁者在规定的搬离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搬迁义务,则拆迁管理部门有权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进行强制拆迁;第二种情况是,若拆迁管理部门已经依法申请进入司法强制程序,然而被拆迁方或承租户仍旧未履行裁决中所规定的搬迁义务,房管部门有权依法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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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