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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诉讼费何时交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费用缴纳的具体日期与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的时间段和环节:首先,原告在接收到人民法院向其发出的正式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必须在七个自然日内完成案件受理费用的全额支付工作;其次,对于涉及到反诉事宜的案件,反诉方的当事人亦须在此类行动发起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完成对案件受理费用的缴纳;再次,倘若双方当事人均有意愿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则每一方都应当自行提前支付上诉所需的全部费用;此外,若上诉人在申诉期间未能按时预缴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其发送催告通知,敦促其尽快履行缴费义务。通常而言,诉讼费用在提起诉讼之时便应由起诉方先行垫付,待判决结果公布后,败诉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在判决书中各自分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最后,当通过调解程序达成协议时,双方可根据自愿原则,按照事先商议好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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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