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台购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购房定金是能够退还的。若买卖双方均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则定金应当折算为购房款或者全额予以退还;倘若由于自然因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形发生,或者在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等文件中未就某些具体条款达成共识从而无法顺利完成签约的情况,均不视为任何一方存在过失责任,此时所缴纳的定金便可进行取回;另外,若出售房屋的一方单方面毁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则购买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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