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收取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收取保证金是合法行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房屋交易合同双方经共同协商后,可达成共识并订立定金合同。至于定金金额的具体大小,则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然而需遵循不得超过法律所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上限规定。若存在任何超出此范围的情况,均将视为无效。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频繁、涨势迅猛的背景下,购房者交付定金对于自身利益更为有利,因为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屋。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方赔偿房屋的溢价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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