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二手房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购买二手住房所交付的定金通常是无法被退还的。若当事人在签署购房合同并缴付定金之后,买方因故决定放弃购买房屋,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定金罚则的规定,买方所交付的定金将不再予以退还。然而,若由于卖方方面的原因而使得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此时定金则有可能被退还,并且还应按照双倍的标准进行返还。倘若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定金同样需要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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