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怎么确定胜诉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所有权纠纷案件的裁定,法院通常会依据物权登记严格执行,因为房产所有权的公开、公示、确定以及直观的表现方式均是通过登记来实现的。在无法得到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言辞和观点时,法庭将会取证并作出判决,使得房产权属明确归属某一方所有。若双方对此均无确凿证明,那么法律通常将维持现状。倘若房产所有权纷争致使经济损失严重,则法院将依法参照双方各自的财产损失状况,作出公平合理的损害赔偿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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