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业房产纠纷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诉讼流程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将身份证件以及涉及案件的房产证书、买卖协议及起诉申请书等文件资料准备齐全,然后前往房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正式的立案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双方是否接受此次案件,并开始正式审理工作;第三步,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证据整理和归纳工作,及时提交给法院以供参考;第四步,法院会将开庭公告正式发放至双方当事人手中,并且,在正式开庭前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向各方公布开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最后,到了开庭当天,当事人务必携带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到场进行法庭调查、证据审查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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