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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交易中普遍将定金交给卖家,自从交付这笔约定金额之日起,定金即刻生效依法具备效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定,定金实际上就是对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担保措施,它的核心功能在于用货币资金充当保证手段,在合同存续期间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具备事先预付性质。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按照约定行事,那么押金将会被计算进成交价或者予以返还;反之,若接收定金的一方有违信约行为,则需向对方返还相当于此笔押金数额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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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0: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