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构成欺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一房二卖”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解读。如若卖方在签约及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匿真相的方式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从而诱骗对方交付订金或购房款,这样的欺诈行为将会被视为“合同诈骗”,卖方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卖方的诈骗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情节恶劣,则极有可能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我们所说的“合同诈骗罪”。此时卖家需要承担更严格的刑事责任。以上法律解析,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