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主购置房产时,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承诺期限交付房屋,堪称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利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此期间,如果卖方经催告后在3个月以内仍无法履行约定的交货义务并且未给出合理的解释的话,购销双方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由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买者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而当卖方经过催告以后能够在三个月内按时交付房屋时,虽然买家无权凭此主张彻底解约,却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延误产生的时间成本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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