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契约乃是以正在建造中的房屋作为标的物,其含义是指商品房预售卖方与预购买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卖方应按照预定的期限将预期竣工后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买方,在此过程中买方需向卖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须按时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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