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慈溪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大可直接向销售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定金实际上是指在双方订立意向书或者正式执行合同之前,由甲方预先支付给乙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相应的担保替代物。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合同一方(通常为债权人)向另一方(通常为债务人)支付部分货款,用此来代替欠款所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债务关系。当债务获得完全履行之后,定金应视为抵扣货款或者返还给债务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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