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定金后不想购房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与销售部门发生纷争无法达成共识时,可考虑提出退还定金之诉求。定金,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便是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所支付的一定金额之金钱或其他替代物,用以保证合同能够顺利执行。这个介入其中的第三方既被称为“定金支付方”,而另一方,即接受定金的一方则称之为“定金接收方”。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当事人有权利约定向协议相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作为债权担保措施。然而在借款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之后,定金通常会被平价抵扣或者作为抵押物归还借款者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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