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怎样处理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再婚后的夫妇如何处置共同拥有的房产这一问题,如果先前已经就此事项达成了明确的约定,那么相应的分割事宜应当遵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来执行;然而,若此前并未对该问题做出任何具体的规划与商议,此时则需依据出资者的身份,以及各自所占有的份额比例、是否牵涉到赠与行为、子女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两方在这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有无过失等诸多因素加以评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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