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误导购房给了定金咋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销售人员蒙蔽误导而交纳定金,只要能举证销售行为存在欺诈现象,当事人便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予以撤销此定金协议,进而索取定金返还。反之,倘若当事人在支付定金后方改变主意,声称受到了销售"手段"的迷惑,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销售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该定金协议将自动生效,且支付定金的一方如违反约定,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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