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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案件一般多久开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接收到房地产争议诉讼案件之后,法庭启动审理程序所需时间至少为三十日。对于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自受理之日起至开庭之日止,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天且不超出三个月;而对于依照普通程序展开审理的案件,则须在受理之日起至开庭之日止,一般不短于三十天且不长于六个月。如遇特殊情形确实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必须得到本法院院长的批准,且审批期限可延长至六个月;若是确实需要延长的,还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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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