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能否解除限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有可能。在商务往来中,购房者与售房者通常会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才决定是否实现房屋买卖。如果存在任何争议,他们也可遵循合同中的约定并寻求合法机构的帮助以达到退房退款目的。此外,合同中亦明确了法定的解除条件,在此情况下同样有权要求购房者执行退房程序,售房者则需负责退还售房款项。同时,如发生违约现象,应当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谓“合同解除”,便是指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共同约定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而对于签订的合同,一经成立便获取国家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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