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买房还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若双方尚未依法完成房产所有权登记手续之前,依然有权利决定是否撤销该购房交易。此时,可以由合同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予以解除;另外,亦可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或依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后,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退房通知书。当该通知被成功送达至对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手中之时,则购房合同即告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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