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房地产要不要付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房现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买方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书面通告,以期与其进行积极且有效的协商,敦促其迅速履行相关合约;如果催告行为持续三个月以上而未得到妥善解决,购买方可根据合约条款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退还已支付的购房资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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