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什么时候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现开发企业存在相应的延迟交房问题时,购房者有权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行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开发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通知业主接收房屋;或即便已接到通知但房屋依旧无法达到约定的交房标准。此时,购房者可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第二种情形,如果开发企业在向业主发出领房通知后,业主主观认定实际交付的物业并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标准,且拒绝遵从通知领取房屋钥匙,并明确提出索赔请求,要求支付自身因延期交房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最后,若业主依照合约接受了房屋,之后再以房屋质量未达标为由追究开发企业违约责任之过失,则在法律层面也同样有权提起诉讼索偿。在此类案件中,对逾期交付后果的审定通常需要购房者首先进行积极沟通和督促,若经过催促后的三个月内开发企业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即可依法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此方式,购房者不仅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促使开发企业遵守合约精神和行业规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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