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房租可以申请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关系圆满结束后,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共识,是允许对租赁期限进行适当的延长。此时只需签订一份关于租赁期限的补充协议便可满足要求。在原有合同的约定基础上,租赁关系将会相应延续下去,唯一改变的便是租期方面的规定。若在此过程中,租金或其他相关内容亦需调整,则应当同时予以明确约定。然而须特别注意的是,所决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开始计算的总时长不应超过二十年。如若超出这一界限,那超出部分的有效性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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