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改房继承后再卖出税费怎样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遗产继承之后,如需进行再次出售操作,相关的税费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支付房款总额0.05%的印花税; 其次,根据房屋价值,需要缴纳房款3至5%的契税; 另外,对于所有交易环节的收益部分,还应按全额比例缴纳5.5%的营业税(若所继承之房产已取得房产证满五年,则在二手出售时无需缴纳税费);以交易盈余部分为基准的20%或是房款总额的1%作为计算依据,需要支出的是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需要承担每平米3元的交易费用;测量房屋所需的测绘费用为每平米1.36元;以及200元的所有权登记费用和相关证书的取证费用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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