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非普通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需要缴纳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上海市的二手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税费负担。
对于卖方而言,其所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针对普通居民住房的销售行为,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 若房屋购买年限尚未达到5年(含5年),销售额需要按照5.65%的比例缴纳税费,即俗称的“营业税”;而当房屋购买年限已满5年时,则可享有“免税”待遇。 此外,如果房屋并非卖方家庭的唯一居所,该笔销售收入还需按照房价的1%或者价格差异的20%来计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务,而若该房屋满足购买年限超过5年且属于卖方家庭惟一居住地的条件,便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其次,对于非普通居民住房的销售行为,卖方必须缴纳的税费同样包括: 同样,根据规定,若房屋购买年限未满5年(含5年),销售额将依照5.65%的比例缴纳所谓“营业税”,而在购买年限达到5年后,则需要根据价格差异再缴纳税费5.65%。 再者,若该房屋非卖方家庭的唯一居所,税收将依据房屋售价的2%或者价格差额的20%来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房屋购买年限超过5年并被视为卖方家庭的唯一居所,就可以享受到“免税”待遇。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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