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上诉开发商违约案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住宅品质问题或者开发企业不负责任之情形时,作为购房者应有多种渠道提出政策举报。首先,您可直接向本地建筑局或房地产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并且提供相应的举报资料与实证。其次,您也可通过致电质量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及土地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电话投诉。此类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从而对开发商构成实质性的压力。除此之外,购房者如若无法解决问题,亦可拨打12315或12336等电话寻求帮助,因为此类电话职能受理包括消费者申诉在内的各种投诉事务。关于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作为买受人,权利受到侵害的话,有权向开发商施加违约责任,要求支付相应违约金。至于违约金的金额数目,通常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遵循有约定则按约定、无约定则按法规的基本原则,按照合同上所规定的份额实施。若合同中未能涉及相关条款,则应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计算。然而,尽管对于逾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但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并非永不改变。事实上,当事方可依据实际损失状况适度调整该比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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